(二)消费税
1.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的消费税
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等其他方面
其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在支付消费税时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4.进出口产品
(1)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进口消费品的成本。
(2)免征消费税的出口消费品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以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属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先征后退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三)营业税
1.提供应税劳务,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销售不动产(销售已用房屋等),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终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3.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即出售无形资产),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的税金及费用支出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四)其他应交税费
1.资源税
销售矿产品,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自产自用矿产品,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并计入所收购矿产品的成本;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①购入液体盐交纳的资源税允许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的借方;
②固体盐加工完成销售时,按计算出的应交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③按差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业务,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一律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且印花税不必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4.城市维护建设税
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5.所得税
记入“所得税费用”科目
6.耕地占用税
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且不必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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