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内容和格式
1.内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或股东,下同)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2.格式:矩阵式。
二、应单独列示的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净利润;
2.其他综合收益;
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三、主要项目的填列
1.“上年年末余额”栏,反映企业上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2.“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栏,反映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金额和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3.“本年增减变动金额”栏下相关项目反映的内容: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栏。
(2)“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年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等)的金额,并对应列在“资本公积”栏。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当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并对应列在“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栏。
(4)“利润分配”下各项目,反映当年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的利润(或股利)金额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栏。
(5)“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下各项目,反映不影响当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之间当年的增减变动,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项金额。
知识点:附注
一、附注的主要内容
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分部报吿
(一)经营分部的确定
1.经营分部认定的条件:同时满足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企业能够取得有关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
2.经营分部合并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包括产品或劳务的规格、型号、最终用途等。
(2)生产过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包括采用劳动密集或资本密集方式组织生产、使用相同或相似设备和原材料等。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包括大宗客户、零散客户等。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包括批发、零售、自产自销、委托销售、承包等。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相同或相似,包括经营范围或交易定价限制等。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重要性标准的判断(10%标准) |
(1)分部收入/所有分部收入总额≥10% |
低于10%重要性标准的选择 |
(1)披露该经营分部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可以确定为报告分部; |
报告分部 |
确定为报告分部的各个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的合计额达到企业总收入的75%。如果未达到75%标准,则必须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直到达到75% |
报告分部的数量 |
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超过10个。如果报告分部的数量超过10个,企业应当考虑将具有类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报告分部进行合并,以使合并后的报告分部数量不超过10个 |
为提供可比信息报告分部的确定 |
对于某一分部上期确定为报告分部的,但本期可能并不满足确定条件,若认为该分部仍重要,则不需考虑该分部规模,仍应将其确定为本期的报告分部 |
注意:
分部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处置投资产生的净收益;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
分部费用不包括:利息费用;营业外支出;处置投资产生的净损失;权益法下的投资损失;与企业整体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对外提供合并报表的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报告分部的下列信息:
1.描述性信息
2.每一报告分部的利润(亏损)总额相关信息
3.每一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相关信息
包括资产总额组成项目的信息,以及有关资产、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
分部负债,是指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
注意: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4.除已经作为报告分部信息组成部分的披露内容外,企业还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每一产品和劳务或每一类似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但是,披露相关信息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企业取得的来自于本国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企业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但是,披露相关信息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3)企业取得的位于本国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以及企业位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但是,披露相关信息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企业披露相关信息不切实可行的,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如果企业位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非流动资产金额重要,应当单独予以披露。
(4)企业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企业与某一外部客户交易收入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10%或以上,应当披露这一事实,以及来自该外部客户的总收入和相关报告分部的特征。
5.报告分部信息总额与企业信息总额的衔接
分部信息与合并报表或个别报表中的总额信息相衔接:
(1)报告分部收入总额应当与企业收入总额相衔接
(2)报告分部利润(亏损)总额应当与企业利润(亏损)总额相衔接
(3)分部资产总额应当与企业资产总额相衔接
(4)分部负债总额应当与企业负债总额相衔接
6.报告分部的比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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