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xiaoye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知识点:政府补助概述
知识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知识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1.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5.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并且,以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该类政府补助应在附注中披露其性质、范围和期限。
注意: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损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