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二章金融资产第三节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的内容。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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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二章金融资产第三节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票面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中核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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