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内容导航】: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表第六节附注的内容。
【知识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则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关系。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内容导航】:
(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表第六节附注的内容。
【知识点】: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联方的披露
【内容导航】:
(四)关联方的披露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表第六节附注的内容。
【知识点】:关联方的披露
1.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3.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金融工具的披露
【内容导航】:
四、金融工具的披露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表第六节附注的内容。
【知识点】:金融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编制财务报表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主要包括:
(1)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 指定的依据;
② 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
③ 指定后如何消除或明显减少原来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说明。
(2)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3)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6)其他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
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