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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增加部分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和鉴证小组成员有责任考虑执业环境、对独立性的威胁和能够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的防范措施。这一决策过程应当做出书面文件记录。所采取防范措施的考虑将受到诸如威胁的重要性、鉴证业务的性质、鉴证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防范措施可以分为三类:(1)由职业、法律或规章产生的防范措施;(2)鉴证客户内部的防范措施;(3)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制度和程序中的防范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和鉴证小组应当选择适当的防范措施,以消除那些对独立性并非明显不重要的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一)职业、法律或规章产生的防范措施
职业、法律或规章产生的防范措施包括:
1.进入该职业的教育、培训和经验要求;
2.继续教育要求;
3.执业准则和监督、惩戒程序;
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外部复核;
5.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要求的法律。
(二)鉴证客户内部的防范措施
鉴证客户内部的防范措施包括:
1.在鉴证客户的管理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时,由管理层以外的人员批准或同意这一委托;(与管理层发生冲突)
2.鉴证客户内有能够胜任管理决策的员工;
3.强调鉴证客户对财务报告公允性的承诺的政策和程序;
4.能够确保在对非鉴证业务进行委托时做出客观选择的内部程序;
5.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提供适当监督与沟通的公司治理结构,例如审计委员会。
(三)会计师事务所防范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制度和程序中的防范措施可能包括总体上的防范措施。维护独立性的总体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独立性,并要求鉴证小组成员保持独立性;
2.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识别威胁独立性的因素、评价威胁的严重程度以及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3.建立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4.及时向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传达有关政策和程序及其变化;
5.制定能使员工向更高级别人员反映独立性问题的政策和程序。
在承办具体鉴证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维护其独立性。维护独立性的具体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选择题)
1.安排鉴证小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
2.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3.与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
4.向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
5.制定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或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
6.将独立性受到威胁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
评价:当维护措施不足以消除威胁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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