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计划
1.初步业务活动目的
(1)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能力;
(2)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的意愿的事项;
(3)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2.初步业务活动内容
(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2)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
(3)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3.在确定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相关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例如,被审计单位是商业企业、公共部门实体还是非营利组织);
(2)财务报表的目的(例如,编制财务报表是用于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还是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
(3)财务报表的性质(例如,财务报表是整套财务报表还是单一财务报表);
(4)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4.审计业务约定书基本内容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管理层的责任;
(4)指出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5.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业务的情形
(1)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3)无论是管理层施加的还是其他情况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6.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而管理层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
(1)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2)确定是否有约定义务或其他义务向治理层、所有者或监管机构等报告该事项。
7.注册会计师制定总体审计策略的目的是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
8.总体审计策略调配的资源
(1)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向高风险领域分派有适当经验的项目组成员,就复杂的问题利用专家工作等;
(2)向具体审计领域分配资源的多少,包括分派到重要地点进行存货监盘的项目组成员的人数,在集团审计中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范围,向高风险领域分配的审计时间预算等;
(3)何时调配这些资源,包括是在期中审计阶段还是在关键的截止日期调配资源等;
(4)如何管理、指导、监督这些资源,包括预期何时召开项目组预备会和总结会,预期项目合伙人和经理如何进行复核,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
9.如果以下事项的修改会直接导致修改审计计划,也会导致审计工作作出适时调整:
(1)对重要性水平的调整;
(2)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修改;
(3)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修改。
10.对项目组成员指导、监督和复核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2)审计领域;(3)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4)执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
11.审计重要性运用的两个环节
(1)计划审计工作时:①为财务报表层次确定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②评估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要性,以便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2)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在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注册会计师也需要考虑重要性水平。
12.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角度阐释重要性概念。但通常而言,重要性概念可从下列方面进行理解:
(1)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3)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
13.确定整体重要性水平的目的
⑴决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⑵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⑶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14.特定类别交易、帐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⑴法律法规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特定项目(如关联方交易、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薪酬)计量或披露的预期。
⑵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关键性披露(如制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成本)
⑶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业务的特定方面(如新收购的业务)。
在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情况考虑是否存在上述交易、帐户余额或披露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发现了解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看法和预期是有用的。
15.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含义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是指注册会计师确定的低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一个或多个金额,在将未更正和未发现的汇总数超过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如果适用,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还指注册会计师确定的低于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的一个或多个金额。
16、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应考虑因素
⑴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这些了解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过程中得到更新);
⑵前期审计工作中识别出的错报的性质和范围;
⑶根据前期识别出的错报对本期错报作出的预期。
17.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的经验值接近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50%的情况:
(1)经常性审计;
(2)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较多项目总体风险较高(如处于高风险行业,经常面临较大市场压力,首次承接的审计项目或者需要出具特殊目的报告等)。
18.重要性水平修改的原因
(1)审计过程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决定处置被审计单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获取新信息;
(3)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经营的了解发生变化。
19、错报的定义
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
20、导致错报的事项
⑴收集或处理用以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时出现错误;
⑵遗漏某项金额或披露;
⑶由于疏忽或明显误解有关事实导致作出不正确的会计估计;
⑷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计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对会计政策作出不恰当的选择和运用。
第七章 审计证据
1.确定审计证据相关性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有关某一特定认定(如存货的存在认定)的审计证据,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如该存货的计价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3)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可能有与同一认定相关。
2.函证的对象
(1)函证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2)函证应收账款;
(3)可以实施函证的其他财务报表项目。
3.函证应收账款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2)对应收账款拟不实施函证例外情形:①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②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3)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4)针对应收账款存在认定的替代程序。
4.特定函证选取的特定项目: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5.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时的处理
(1)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要求对拟函证的某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不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①管理层是否诚信;
②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③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⑵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⑶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5.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
⑴函证的方式;⑵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⑶拟函证信息的性质;⑷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⑸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6.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重大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7.评价函证的可靠性考虑的因素:
(1)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
(2)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
(3)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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