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具体运用
一、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五类情形(精准掌握) (教材P30-31)
【相关说明1】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五大类情形的掌握非常重要,几乎每年关于职业道德或独立性的简答题都要涉及本知识点。依据教材内容,需要大家对重点理解并精准掌握下表3-1归纳的知识点。
表3-1
不利影响因素 | 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形 |
1.自身利益导致的不利影响 | (1)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与鉴证客户存在重要且密切的商业关系 (4)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可能失去某一重要客户 (5)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 (6)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就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 (7)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 |
不利影响因素 | 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形 |
2.自我评价导致的不利影响 | (1)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2)事务所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这些数据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担任或最近曾经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目前或最近曾受雇于客户,并且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5)事务所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对象信息的其他服务 |
不利影响因素 | 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形 |
3.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 | (1)事务所推介审计客户的股份 (2)在审计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人 |
4.密切关系导致的不利影响 | (1)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是客户的员工,其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3)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 (4)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5)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
不利影响因素 | 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形 |
5.外在压力导致的不利影响 | (1)事务所受到客户解除业务关系的威胁 (2)审计客户表示,如果事务所不同意对某项交易的会计处理,则不再委托其承办拟议中的非鉴证业务 (3)客户威胁将起诉事务所 (4)事务所受到降低收费的影响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5)由于客户员工对所讨论的事项更具有专长,注册会计师面临服从其判断的压力 (6)事务所合伙人告知注册会计师,除非同意审计客户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否则将影响晋升 |
二、审计业务具体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理解掌握)
1.对已执行的非鉴证业务,由未参与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或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2.对已执行的鉴证业务,由鉴证业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或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3.向客户审计委员会、监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4.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的职业道德问题;
5.向客户治理层说明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收费的范围;
6.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或重新执行部分业务;
7.轮换鉴证业务项目组合伙人和高级员工(教材P32)
【知识点拓展5】会计师事务所具体业务层面的以上防范措施中,考题涉及最多的情形是其中的“轮换鉴证业务项目组合伙人和高级员工”。比如,如果审计项目合伙人长期为某一审计客户提供审计业务将导致密切关系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相关链接】定期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具体内容请大家链接第四章第五节“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教材P63-P64),特别是关键审计合伙人审计属于公众利益实体时对定期轮换的要求。
三、专业服务委托(理解掌握)
专业服务委托包括接受客户关系、承接业务和客户变更委托三大不同环节,依据教材内容,请大家理解并掌握下表3-2归纳的知识点。
情形 | 具体环节 | 各个环节的评价内容或防范措施 |
1.接受客户关系 | 接受客户关系的原则 | (1)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 (2)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 (3)客户是否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 |
防范措施 | (1)对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治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解 (2)要求客户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作出承诺 | |
后续评价 | (1)如果不能将客户存在的问题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客户关系 (2)如果向同一客户连续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定期评价继续保持客户关系是否适当 |
情形 | 具体环节 | 各个环节的评价内容或防范措施 |
2.承接业务 | 承接业务的原则 | (1)仅向客户提供能够胜任的专业服务 (2)在承接某一客户业务前,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承接该业务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
情形 | 具体环节 | 各个环节的评价内容或防范措施 |
2.承接业务 | 防范措施 | (1)了解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在行业的情况 (2)了解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业务对象,以及注册会计师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 (3)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 (4)分派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 (5)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 (6)就执行业务的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7)遵守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
情形 | 具体环节 | 各个环节的评价内容或防范措施 |
2.承接业务 | 承接业务对专家的要求 | (1)当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专家的声望、专长及其可获得的资源,以及适用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以确定专家的工作结果是否值得依赖(19.2) (2)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以前与专家的交往或向他人咨询获得相关信息 |
情形 | 具体环节 | 各个环节的评价内容或防范措施 |
3.客户变更委托 | 客户变更 原则 | 如果应客户要求或考虑以投标方式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核实与变更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以确定是否适宜承接该业务(18.2) |
防范措施 | (1)当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18.2) (2)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已知悉的相关事实或情况,即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承接业务的决定前,需要了解的事实或情况 (3)从其他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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