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最近曾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教材P61)
(一)总体要求(教材P61)
审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知识点拓展8】审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一般是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之前的期间。
在下图4-10中,如果ABC事务所拟承接甲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审计项目组成员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涵盖期间担任上述职位是被禁止的,在2012年1月1日前担任上述职位,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本知识点需要大家关注的是审计项目组成员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即类似于2012年1月1日前的情形。
图4-10 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
(二)评价不利影响并采取防范措施(教材P62)
审计项目组成员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如果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评价不利影响存在与否以及严重程度取决于下列因素:
1.该成员在客户中曾担任的职务;
2.该成员离开客户的时间长短;
3.该成员在审计项目组中的角色。
【知识点拓展9】一般来说,如果该成员在审计项目组中担任管理人员的角色,离开审计客户的时间只是数个月至两年间,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较大。言外之意,离开两年以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较小。
【相关说明】 以上观点来源于职业道德守则指南。
五、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教材P62)
(一)总体要求(教材P62)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不被允许。
(二)评价不利影响及情形(教材P62)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因自我评价和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兼任审计客户的公司秘书,将因自我评价和过度推介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知识点拓展10】公司秘书的的职责可能包括人事管理、保存公司记录和登记薄等行政职责,以及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不得兼任审计客户的这些公司秘书的职责。
(三)对公司秘书支持职能的例外情形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日常和行政事务性的服务以支持公司秘书职能,或提供与公司秘书行政事项有关的建议,只要所有相关决策均由审计客户管理层做出,比如审计客户将复核所有草拟的文档并对其负全部责任,事务所可以为审计客户提供包括以下事项的行政服务:
(1)草拟与公司会议相关的会议记录;
(2)草拟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类似会议所作的决策相关的文档;
(3)发送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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