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实质性程序
一、测试“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是真实的”(教材P294)
注册会计师测试被审计单位已经登记入账销售交易的真实性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针对未曾发货却已将销售交易登记入账的情形
(1)细节测试方向:“逆查”,审查当期多入账的销售交易。
(2)从明细账入手:从营业收入明细账中抽取几笔分录,追查有无发运凭证及其他佐证,查明有无事实上没有发货却已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
(3)查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
对发运凭证等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就可能有必要再进一步追查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测试永续盘存记录中存货余额有无减少,以确认是否发货;考虑是否检查更多涉及外部单位的单据,例如外部运输单位出具的运输单据、客户签发的订货单据和到货签收记录。
2.针对将销售交易重复入账的情形
针对销售交易重复入账这类错误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检查企业的销售交易记录清单加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号、缺号。
3.针对虚构销售交易的情形
企业虚构销售业务入账通常是一种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一般很难察觉,主要从以下方面主要考虑:
审查营业收入明细账中与销售分录相应的销货单,检查其是否经过赊销批准手续和发货审批手续;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虚构客户和销售交易的风险较大,需要考虑是否对相关重要交易和客户的经营场所、财务状况和股东情况等专门开展进一步独立调查。
检查上述三类高估销售错误的可能性的另一有效办法是追查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贷方发生额的记录。
如果应收账款最终得以收回货款或者由于合理的原因收到退货,则记录入账的销售交易一开始通常是真实的;如果贷方发生额是注销坏账,或者直到审计时所欠货款仍未收回而又没有合理的原因,就需要考虑详细追查相应的发运凭证和客户订购单等,因为这些迹象都说明可能存在虚构的销售交易。
二、测试“已发生的销售交易均已登记入账”(教材P295)
1.细节测试方向:“顺查”,审查当期未入账的销售交易
从发货部门的档案中选取部分发运凭证,并追查至有关的销售发票副本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是测试未入账的发货的一种有效程序。
2.细节测试实施的条件
注册会计师必须能够确信全部发运凭证均已归档,这一点可以通过检查凭证的编号顺序来查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