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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抽样在控制测试中的应用
(一)在控制测试使用统计抽样方法一评价样本结果阶段
【举例】注册会计师对56个项目实施了既定的审计程序,且未发现偏差,可容忍偏差率为7%,则在既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10%的情况下,根据样本结果计算总体最大偏差率如下:
总体偏差率上限(MDR)=R/n=风险系数/样本量=2.3÷56=4.1%
其中的风险系数根据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为10%,且偏差数量为0,查表得为2.3。
这意味着,如果样本量为56且无一例偏差,总体实际偏差率超过4.1%的风险为10%,即有90%的把握保证总体实际偏差率不超过4.1%。由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为7%,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总体的实际偏差率超过可容忍偏差率的风险很小.总体可以接受。也就是说,样本结果证实注册会计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估计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是适当的。
如果在56个样本中有两个偏差,可容忍偏差率为7%,则在既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10%下,按照公式计算的总体偏差率上限如下(查表得风险系数为5.3):
总体偏差率上限(MDR)=R/n=风险系数/
样本量=5.3÷56=9.5%
这意味着,如果样本量为56且有两个偏差,总体实际偏差率超过9.5%的风险为10%。在可容忍偏差率为7%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结论,总体的实际偏差率超过可容忍偏差率的风险很大,因而不能接受总体。也就是说,样本结果不支持注册会计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估计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控制测试范围,以证实初步评估结果,或提高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并增加实质性程序的数量,或者对影响重
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的其他控制进行测试,以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二)在控制测试使用非统计抽样方法一评价样本结果阶段
在非统计抽样中,注册会计师同样将样本的偏差率作为总体偏差率的最佳估计。但在非统计抽样中,抽样风险无法直接计量。注册会计师通常将样本偏差率(即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相比较,以判断总体是否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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