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
1、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当了解下列内容,作为识别和评估会计估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1)与会计估计相关的适用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要求;
(2)管理层如何识别是否需要作出会计估计;
(3)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
2、下列情况下,管理层可能需要聘请专家或者帮助其作出会计估计:
(1)需要作出会计估计的事项性质特殊;
(2)需要作出会计估计的情况、交易或事项具有异常或偶发性;
(3)满足编制基础要求的模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
3、考虑管理层是否及如何评估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的影响:
(1)管理层是否已考虑以及如何考虑各种假设或结果,如通过敏感性分析确定假设变化对估计的影响;
(2)当敏感性分析表明存在多种可能结果时,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
(3)管理层是否监控上期作出会计估计的结果,是否已恰当应对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
4、会计估计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包括:
(1)会计估计对判断的依赖程度;
(2)会计估计对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3)是否存在可以降低估计不确定性的经认可的计量技术;
(4)预测期长度和从过去事项得出的数据对预测未来事项的相关性;
(5)是否能够从外部来源获得可靠数据;
(6)会计估计依据可观察或不可观察到的输入数据的程度。
5、下列情况下,测试管理层如何作出估计和估计所依据的数据,可能是恰当的应对措施:
(1)会计估计是依据模型作出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
(2)会计估计源于会计系统对数据的常规处理;
(3)对上期类似估计的复核表明本期估计流程可能有效;
(4)会计估计建立在性质相似、单项不重要但数量众多的项目的基础上。
6、下列人员虽不属于管理层,但可能知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以及相关控制:
(1)治理层成员;
(2)负责生成、处理、记录监督超出正常经营活动的交易的人员;
(3)内部审计人员;
(4)内部法律顾问;
(5)负责道德事务的人员。
7、下列情形下,支配性影响可能存在舞弊导致的特别风险:
(1)异常频繁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顾问,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未关联方谋取利益而从事不道德或虚假的交易;
(2)利用中间机构从事难以判断是否具有正当商业理由的重大交易,可能表明关联方出于欺诈目的,通过控制这些中间机构从交易中获利;
(3)关联方过度干涉或关注会计政策的选择或重大会计估计的作出,可能表明存在虚假财务报告。
8、如识别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
(2)要求管理层按规定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4)重新考虑“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的风险;
(5)将管理层看似有意不披露关联方与舞弊联系。
9、对于识别出的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
(1)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
在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时3,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①交易的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为了隐瞒侵占资产的行为;
②交易的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
③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2)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
10、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发现的与关联方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管理层有意或无意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
(2)识别出的未经适当授权和批准的、可能产生舞弊嫌疑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3)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按编制基础披露重大关联方交易方面存在分歧;
(4)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或限制特定类型关联方交易的规定;
(5)在识别被审计单位最终控制方时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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