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五)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二)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三)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即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

  表10-2不用看

  三、应纳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求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第四节 税收优惠

  难点,在上海辅导上讲与企业有关的多看。

  注意是分层次的,有免缴的,确定减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另外注意关键词,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第五节 纳税申报及缴纳

  一、 纳税期限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注意是年税额),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属地征税)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注意:j不具有涉外性;k税收优惠

  第十一章 房产税法

  外籍人员征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不具有涉外性)。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注意不等于会计中的建筑物)

  第二节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有两种:从价计征、从租计征。

  (一)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3个问题: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投资联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