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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取得收入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二十一)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上海中注协培训中老师讲:以前从未考过。)
1.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 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 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二十二)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收入的确定
1. 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前企业出售住房所得或损失的处理。
三段内容分别是:
第一段:在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前的所得、损失不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三段:在取消过程中调账过程,余额如何处理。原则上也不影响。特殊情况有很大负数,报总局批,可以影响。
2. 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出售住房所得或损失的处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二段中再次出售的含义是部分产权出售,然后再将余下的产权再出售的情况。,
(二十三)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收入的确定。
自2001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按以下规定处理:
实际情况已经改为90天标准了。自己看,注意第6点
6、自2001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不再提取坏账准备金,但对符合税收规定的坏账损失,可据实在税前扣除。,
二、准予扣除项目
(一) 原则(自己看),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
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1. 成本
(1)成本内容。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
(2)成本计价方法。
注意后进先出法使用是有条件的: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
2.费用(看)
3.税金
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现行征收比例为3%,教育费附加是要求掌握的,上海培训特别提到)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都在管理费中核算)等可以扣除。如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注意土地增值税也是可以扣除的。,
4.损失
(了解基本规定,与实际情况差别太大)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注意问题:
(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 借款利息收入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基本原则是: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在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应全部计入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不得扣除。此外,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也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是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部分计入成本)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这里不得扣除的部分包括两部分:j超过50%的部分;k未超过50%的利息,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部分)
后面借款费用资本化注意的几个方面比较简单,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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