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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一)

  (五)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率的四种形式)

  1.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行政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注意没有资源税资源税是定额税率)、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2. 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这里讲的与个人所得税中使用的速算扣除数的算法不同考试时如果记不住速算扣除数只记得级次和税率也可以按上面描述的办法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3. 定额税率。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4. 超率累进税率。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期限:纳税期限一般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应纳税额多少等实际情况核定的。另外注意还有按次纳税的如进出口临时经营。

  四、税法的分类

  (一)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二)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要求能举例)

  (三)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是对税法分类书上前后讲到的分类方法很多。后面还讲到税种分为七类要区分开)

  1.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

  2.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

  3.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

  4.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四)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法和地方(收入)税法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注意:P7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说的是税种的划分。P29还谈到了对收入的划分别弄混了。这两部分不能等同。

  共享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里有变化过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地方税现在将个人所得税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是管理体制的变化。过去习惯把资源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现阶段书上没有提从教材作者思路看已经把资源税作为地方税。

  (五)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第二节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总分当然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法有本质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两者之间有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三)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一)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分六个级次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一般是规定及条例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适用性)

  3.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适用性

  4.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5.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二、税法的实施

  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五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共有24个税种(变化:增加了一个税种以前是23个加了车辆购置税)

  七大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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