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2008年注会考试税法冲刺阶段 重点难点讲解

  第七章资源税法

  本章以选择题、判断题为主。题量为2~3题,分数为2~3分。

  一、纳税人

  1.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不免。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原理同消费税),一次性征收。

  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

  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5.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税目(初级矿产品,与免税结合)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新增钒矿石(含石煤矿)。

  7.盐(增值税13%)。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三、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四、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扣税:外购液体盐、生产固体盐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在单选、多选、判断题占3分左右,计算题和综合题近两年每年都有,且难度有所上升。

  一、征税范围

  有关事项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出售

  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

  2.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3.出租

  不征(无权属转移)。

  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5.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征;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不征。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

  7.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

  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

  9.代建房

  不征(无权属转移)。

  10.房地产重新评估

  不征(无收入)。

  二、土地税值额的确定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这里的利息注意三点:

  ①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不包括加息、罚息。所得税前可扣除。

  ③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与土地增值税计算无关,均按5%比例扣除。与所得税计算有关。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与土地增值税计算无关,均按10%比例扣除。与所得税计算有关。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扣"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外资扣"一税"(营业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扣"三税一费" (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外资扣"两税"(营业税、印花税)。

  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三、应纳税额计算

  1.税率

  2.土地增值额确定

  3.税额计算步骤

  4.房地产企业清算

  (3)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4)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四、优惠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0%是起征点,19.99%都不纳税,21%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3.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如下:

  (1)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

  (2)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税;

  (3)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