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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章 税法概论:税法概论共分六节,在最近三年试题中分值不大(1~2分),以客观题形式出题。重要考点为:(1)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具有平等性;(2)税法的构成要素;(3)我国现行税种的立法级别;(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5)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八.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这部分内容主要分三部分:(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3)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主要准备选择题。
【示例】
1. 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2001年CPA试题
A. 税权的划分 B.事权的划分
C. 财权的划分 D.收入的划分
【答案】A【解析】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故其核心是税权的划分。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
2.我国的税收立法权是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的。( )
【答案】×【解析】我国的税收立法权是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的,即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这是一种传统的划分方法,能适用于任何类型的立法权。根据这种模式,有关纳税主体、税基和税率的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更具体的税收实施规定的立法权给予较低级政府。因此,需要指定某级政府制定不同级次的法律。
3.关于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层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全部中央税、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力
C.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D.省级人民政府有开征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税收立法权
【答案】ABC【解析】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税法,不影响中央的财政收入,不妨碍我国统一市场的前提下,开征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税收立法权。税法的公布,税种的开征、停征,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规定,所立税法在公布实施前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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