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欢迎进入:注册会计师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会计师考试论坛
第七节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其纳税地点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其纳税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示例】
1.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到岸价格为2000万元,关税税额为2000万元,小汽车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额为210.53万元,则该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
A.680万元 B.375.79万元
C.1395.79万元 D.715.79万元
【答案】D【解析】应纳增值税=(2000+2000+210.53)×17%=715.79万元。
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 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 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已知: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120+10+2+18)×40%=6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120+10+2+18+60+90)×17%=5l(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90+51.48+(1+17%)]×17%-5l=5.78(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300×80%×30%=72(万元)或90×80%=72(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90+5l,48+(1+17%)]×30%-72=28.2(万元)
相关推荐:2009注册会计师《税法》最有效复习方法分享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