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精彩总结:小税种的归纳
税种 |
纳税人 |
税基 |
税率 |
税收优惠 |
征管缴纳 |
城建税 |
增、消、营三税纳税人(进口不征) |
三税实缴税额 |
1%,5%,7% |
三峡建设基金 |
代扣代收地 |
关税 |
收发货人 |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审价法、估价法) |
定额税率 |
1.法定减免(非贸易进出口货物、三来一补进料、退还进出口货物) |
报关: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运抵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
资源税 |
开采者(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和天然气不征税) |
原矿销量或用量 |
差别定额税率 |
加热修井的原油 |
纳税时间:同VAT |
土地增值税 |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
增值额 |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普通标准住宅 |
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或定期申报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权拥有或使用者 |
城市、县城、镇、工矿区 |
定额税率 |
法定免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鱼塘和其他农用土地) |
平均定额税率 |
免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用地 |
土管局通知30日内纳税;临时占用耕地所纳税额,恢复时退回 |
减税:交通用地、农民住宅用地 | |||||
房产税 |
城镇房屋所有或使用人 |
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 |
1.2%或 |
法定免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或次月)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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