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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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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讲义:第13章(4)

考试吧搜集整理了“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夯实基础,备考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同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13-7】(教材339页例题)刘某于2010年1月将其自有的面积为150平方米的4间房屋按市场价出租给张某居住。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 500元,全年租金收入30 00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正确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市场价出租给个人居住适用10%的税率,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2 500-800)×10%=1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170×12=2040(元)

  假定上例中,当年2月份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用500元,有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则2月份和全年的应纳税额为:

  (1)2月份应纳税额=(2 500-500-800)×10%=120(元)

  (2)全年应纳税额=170×11+120=1990(元)

 

  【手写板提示】费用扣除的标准是以每次取得的收入来判定的,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纳税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4.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财产转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各理费用

  (四)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份)

  1.计税依据的确定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2.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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