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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预习建议:重点复习)
【基本内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1)征税范围(2)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3.税率与征收率(1)基本税率(2)低税率(3)零税率(4)征收率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销项税额的计算(2)进项税额的计算(3)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的计算(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6.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1)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7.进口货物征税(1)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2)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4)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8.出口货物退(免)税 (1)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4)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5)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9.税收优惠
10.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其余(略)
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略)
【预习效果指引】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减第四步=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教材·典型例题2-6]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200-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 -19(万元)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200-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6)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
【预习效果测试】(应试指南部分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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