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
第 2 页: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第 3 页:第三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
第 4 页:第四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
第 5 页:第五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
第 6 页: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 7 页:第八节 源泉扣缴 |
第 8 页: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 |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或=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1.抵免范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2.抵免限额的计算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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