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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

  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

  10.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

  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

  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

  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

  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在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 3、典当行的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17.增值税视同销售: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

  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免增值税。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

  21.销售或进口13%的货物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2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5.所有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

  29.运费抵扣伴随货物:货物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

  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只使用于生产企业(普通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17%

  35.天然气、煤、矿产品:13%

  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3年3月1日

  37.混合销售:50%以上

  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收入/(1+4%)×4%

  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40.不免不退:计划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

  41.免、抵、退的计算: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退税率)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5、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42.以“日”为缴纳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43.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4.回购委托加工卷烟需提供: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45.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46.消费税率:1、卷烟:①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雪茄25% 烟丝30% 2、酒及酒精:①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 ②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 ③黄酒240/吨 ④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3000元以下的,220/吨 ⑤其他酒10% ⑥ 酒精5% 3、化妆品(含成套)30% 4、护肤护发8% 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 6、鞭炮焰火15% 7、汽油(无铅)0.2/升 (有铅)0.28/升 8、柴油0.1升 9、汽车轮胎10% 10、摩托车10%

  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所有酒类)

  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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