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城建税
102.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3.教育费附加的减半: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
104.关税纳税义务人:受货人、发货人、所有人。携带物品的携带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寄件人、托运人
105.2002年版进口税则的总税目为7,316个,出口36个
106.关税四栏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107.关税税率计征办法: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108.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是20种,税率也较低
109.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中间两个(反倾、反补)期限一般不超5年
110.完税价格还应计入:1、除购货佣金以外(即: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买方提供或低价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材料、工具、耗料,境外为生产该物所需的设计、研发、工艺制图等。 5、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除境内复制权费)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进口货物后转售、处置、使用中获得的收益
111.不得使用以下价格估定完税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的境内销售价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112.进口的参展品:如果留购才应交纳关税
113.租赁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租金。留购: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
114.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多为“海关审定”
115.出口完税价格:单独列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应当扣除
116.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1、费用无法确定或未发生,海关按同期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货价+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2、邮运进口货物:邮费 3、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铁、公路运货物:货价1% 4、出口货物:扣除离境至境外口岸间运费保险费
117.关税减免:1、法定减免税:①关税税额人民币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质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⑤海关核准暂时进出境6个月内出进境的货样、展品、机械、车船等。 ⑥来料加工的料件,或进时征出时退⑦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关税不退出口关税 ⑧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出口关税不退进口关税进口 ⑨进口货物酌情减免:a 境外运输途中或起卸时受损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受损c海关检查时已破损烂,非保管不慎造成 ⑩无代价抵偿货物 2、特定减免税:①科教用品 ②残疾人用品 ③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④加工贸易产品 ⑤边境贸易进口物资(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⑥保税区进口货物 ⑦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 ⑧进口设备 ⑨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 3、临时减免税
118.关税现行行邮税率:50%,20%,10%
119.关税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120.关税向指定银行交纳税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121.一年内申请退税的情形:1、海关误征,多纳税款 2、海关核准免检货物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4、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
122.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自填发缴款书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海关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仍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23.顺序:进口货价、运费(2%)、保险费(3%)→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增值税
124.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125.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只征收矿区使用费)
126.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127.代扣代缴发生时间: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128.代扣代缴资源税纳税地点:收购地
129.房地产的赠与: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免
130.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免
131.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132.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与扣除额的比率<50%:增值额×30% 2、50%-100%: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100%-200%: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200%: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133.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契税)、有关费用(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如工资、办公费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三费。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城建、印花、教育 5、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1、2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134.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1、评估价格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135.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36.个人转让居住5年以上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3-5年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137.自然人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申报纳税
138.时间:转让合同签定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139.从收入到扣除项目一样一样列。别忘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
140.土地增值税属特定目的税类; 土地使用税属资源税类
14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各省政府在税额幅度内可适当降低:但不得超过最低税额得30%,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142.免缴: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房产:免房产税)
143.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1、个人住房及院落 2、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安置残疾人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
144.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后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不论何时经租):都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减免
145.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附属设备管道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连接管起,计算原值。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
146.融资租赁房屋:以房产余值计收,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47.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房产照章纳税
148.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房产:1、损坏不堪使用和危险房屋 2、企业停产撤消闲置不用的房产(省批) 3、房产大修停半年以上 4、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 5、微利和亏损企业,一定期限内暂免 6、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149.车辆净吨位尾数半吨以下: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按1吨计算
150.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车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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