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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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税法》精华笔记: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税率:城市市区 7%; 县城、建制镇 5%; 其他地区:1%;
1. 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三税所在地的税率(代收代扣所在地适用税率);
2.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二、税收优惠
1. 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但经国税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税率征收。
2. 对因减免税而需对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对出口退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际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三、征收管理
项目 | 规定 |
纳税环节 |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
纳税地点 | 1、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 2、特殊规定:代收代扣三税的,代收代扣城建税按照三税所在地的税率,在代收代扣地缴纳城建税; |
纳税期限 | 与三税期限一致。具体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固定期限纳税的,可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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