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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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消费税的税目 |
第 2 页: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第 3 页: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
第 4 页: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
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三种)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
纳税人 |
行为 |
纳税环节 |
计税依据 |
生产领用抵扣税额 | |||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出厂 销售 |
出厂销售环节 |
从价定率 |
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 |||
从量定额 | |||||||
复合计税 | |||||||
自产 自用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不涉及 | |||||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在建工程;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
从价定率:同类消费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 ||||||
从量定额:移送数量 | |||||||
复合计税 |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不计征增值税 |
不计征消费税 |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不计征增值税 |
计征消费税 |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管理部门、在建不动产等 |
计征增值税 |
计征消费税 |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用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
按同类平均价征增 |
按同类最高价征消 |
组税价格
(1)从价定率:
(2)复合计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 |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
收加工费和代垫辅料 |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
①购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视同自产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
消费税纳税环节 |
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 |
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款 |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
①直接出售的不再纳消费税 ②连续加工在出厂环节仍需缴纳消费税的,按当期生产领用量,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一般进口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消费税需要分三步计算(2009年5月1日之后卷烟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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