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
税率 |
应税项目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工资、薪金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
1.劳务报酬所得: |
2.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
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分别为:
应税项目 |
税 率 |
费用扣除 |
(1)工资、薪金所得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月扣除3500元(或4800元) |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月扣除3500元 |
应税项目 |
税率 |
费用扣除 |
(4)劳务报酬所得 |
①20% |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 |
(5)稿酬所得 |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20% |
应税项目 |
税 率 |
费用扣除 |
(7)财产租赁所得 |
20%(出租住房按10%) |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
(8)财产转让所得 |
20% |
每次转让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20% |
无费用扣除,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
(10)偶然所得 | ||
(11)其它所得 |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
(一)查账征税:
(二)核定征税:
(一)查账征税: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一)定额或定率扣除
(二)次的规定
(三)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问题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4.关于合作出书问题。应该先分钱,后扣费用,再缴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特殊:自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公开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要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减按25%(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
4.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
重点掌握内容: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二)不同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2.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房产原值、合理税费的确定。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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