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考情分析 |
第 2 页: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
(一)建筑业
【提示】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
(1)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入按“建筑业”交营业税;
(2)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属于“服务业一代理业”,应以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例题2·单选题】某建筑公司于2013年1月承包甲单位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9月份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该建筑公司取得工程价款2200万元,同时,甲企业给予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3万元,该工程耗费甲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2875万元、电力价款268万元。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
A.66
B.152.34
C.66.09
D.160.38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合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
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2200+2875+268+3)×3%=160.38(万元)
(二)金融保险业
【例题3·单选题】某银行2013年第二季度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元;吸收贵宾客户理财存款l000万元,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收入8万元;办理结算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邮电费、工本费等收入20万元,则该银行第二季度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27.16
B.13.40
C.11.4
D.10.45
【答案】C
【解析】银行应以收取的利息收入、理财咨询收入、结算业务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200+8+20)×5%=11.4(万元)
(三)电信业
1.集中受理跨省出租电路业务: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余额计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娱乐业
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
(五)服务业
1.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2.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3.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按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4.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
5.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
7.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提示】2013年8月1日起,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改为征收增值税。
【例题4·单选题】某旅行社2013年12月组织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交通、门票、餐费共计8万元;组织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12万元费用,另收代办签证费2.4万元,其中2万元为签证费。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
A.0.75
B.0.77
C.0.87
D.1.87
【答案】B
【解析】应纳营业税=(15-8)×5%+(20-12)×5%+(2.4-2)×5%=0.77(万元)
(六)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链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例题5·单选题】2013年某企业销售5年前建造的厂房,取得收入1400万元,该厂房建造后最初入账原值8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A.20
B.30
C.32.50
D.70
【答案】D
【解析】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1400×5%=70(万元)
【提示】本题不属于教材中规定的可以余额计税的情况,需要全额计税。如果销售的不动产是从其他企业购买的,在确定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时,可以用卖出原价减去买入原价,即余额计税。
(七)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核定。
3.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八)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5.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通信线路工程:设备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8.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9.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以扣除部分金额后确定营业额的,其扣除的金额应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例题6·单选题】某酒店2013年7月取得客房收入25000元,餐饮收入3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三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10530元,则该酒店7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元。
A.2750
B.2345
C.2153.96
D.1220
【答案】D
【解析】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以按照取得的普通发票上的金额换算税金抵减应纳营业税。该酒店7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25000+30000)×5%-10530÷(1+17%)×17%=1220(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