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2014注册会计师《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7)

来源:考试吧 2014-08-15 10:29:3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注册会计师《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7)”,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点击查看:201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汇总

  “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类和认定

  导航:

  (一)认定标准一般规定

  (二)例外规定

  核心要点详情:

  “营改增”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也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提示】这部分内容在学习过程中要采用对比理解记忆的方法,与第二章纳税人划分标准相关政策对比理解记忆。

  (一)认定标准一般规定

  1.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

  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相关链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50万元(生产、劳务为主)、80万元(批发、零售为主)。

  【归纳】

  无资格、新业务——500万标准;

  无资格、老业务——50万元、80万元标准;

  有资格(老业务)、新业务——不需重新认定;

  无资格、兼有新老业务——分别计算销售额、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2.年销售额的范围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上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3.核算标准

  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即: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等),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例外规定

  1.不能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2.选择认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特别提示】选择认定规则与第二章原认定规则有差异。

  【选择认定规则的差异辨析】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执行“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认定规定。

  2.提供应税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执行“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认定规定。

  3.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其他相同规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搜索微信公众号"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相关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最新讲义及习题汇总

  201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全真试题及解析汇总

  2014注册会计师《税法》最后冲刺试题及解析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考试时间:8月23-24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