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知识点(1)

来源:考试吧 2014-10-24 15:21:02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201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知识点(1)”,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第 1 页:税法原则
第 2 页:税收法律关系
第 3 页: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 4 页: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等。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预计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热点问题解答汇总

  考试吧策划: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专题

  2015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预计:2015年3月底开始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2年考试还有
2022考试时间:8月26-28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