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P286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P286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关于各类收入的确认时间,易命制选择题。P286
(1)销售货物收入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P287
①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②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③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④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⑤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⑥会员费。
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
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
⑦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⑧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P283
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P283
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P284新增: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自2013年9月1日起,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照债权性投资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5个条件是:
(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2)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4)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投资类别 |
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
被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 ||
权益性 投资 |
投资回报为股息、红利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 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作为 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
债权性 投资 |
投资回报为利息收入 取得利息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支付的不超标利息可在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 | ||
混合性 投资 (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前提下) |
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确认本期利息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本期 利息支出,按规定进行所得 税前扣除 | ||
投资期满按协议价格赎回投资时 |
实际赎价高于投资成本时 |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并准予在税前扣除 | |
实际赎价低于投资成本时 |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并准予在 税前扣除 |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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