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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考点(6)

来源:考试吧 2016-01-18 14:03:27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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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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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征收管理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收到预收款就发生纳税义务的四种情况: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建筑业、租赁业。

  2.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销售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申报纳税。

  知识点:税收优惠

  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依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的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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