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我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二、考试方式、科目、范围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1、专业阶段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2、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三)考试范围:在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201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2014年8月23日;专业阶段:2014年9月13日至14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考生均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专业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二)专业阶段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以报考所在地市州考办公告为准(详见报名简章)。今年我省恢复长沙市考区,取消省直考区,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长沙地区考生和全省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考生在长沙市考区报考。长沙地区资格审核地点设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天虹百货正对面)教学楼一楼大厅,审核日期: 5月10日至16日(含双休日),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联系电话:0731-82821361(仅限资格审核期间),88666324。
2、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要求详见省注协网站(www.hnicpa.org)《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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