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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选项A错误;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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