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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
京美集团于2013年12月31日拥有若干被投资企业,部分被投资企业情况摘录如下:
(1)京美集团综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美综超)在全国各个一线城市均设有卖场,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京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30%。京美综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
(2)苏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电器)主要从事各类电器商品、通讯互联网、数码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大部分产品通过京美综超卖场对外销售。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京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10%,苏美电器2013年现金流量占京美集团合并现金流量的22%。
(3)京美集团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美汽车)主要从事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京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的6%。
(4)京美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美贸易)是京美集团于2013年投资,京美集团2013年1月1日取得京美贸易30%的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支付银行存款1000万元,当日京美贸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等于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2013年上半年京美贸易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资本公积200万元,2013年7月1日京美集团又取得京美贸易25%的股权,支付银行存款1000万元,当日京美贸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京美集团对京美贸易形成控制。假定京美集团、京美贸易在2013年7月1日前不具有其他关联方关系。京美贸易从事了若干远期外汇合同交易,以应对2013年度外汇汇率持续波动的风险。2013年度外汇汇率持续发生波动。
(5)京美集团2012年初购得京美集团修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美修配)80%的股份(合并前,二者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初始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当日京美修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400万元,差额由一批存货导致,该批存货当年出售
了70%,剩余的30%在2013年上半年全部出售。京美修配2012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12年末京美修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值50万元,2013年上半年京美修配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013年7月1日京美集团出售了京美修配50%的股份,售价为2500万元。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为l500万元。剩余股份能够保证京美集团对京美修配的重大影响能力。
根据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京美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京美贸易由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负责审计,京美集团本部及其他被投资企业均由天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集团项目组负责审计。
资料(四)
集团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3年11月1日,京美集团将其持有的一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国债按照当日市场价格出售给天翼公司。同时,京美集团与天翼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约定3个月后由京美集团以高于出售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场价格50万元的价格将其回购。
京美集团在出售该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将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京美集团为建造一项大型生产用设备于2013年1月1日取得两笔专门借款,2013年2月1日开始动工兴建。该设备工期为l3个月。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因劳动纠纷停工,6月1日恢复施工;2013年8月1日又因为安全事故停工,直至12月1日才恢复施工。
京美集团2013年确认资本化期间共5个月,分别为2月、3月、6月、7月、l2月,停工期间借款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3)为了扩大销售量,2013年1月1日起,京美会员去京美集团实体店购买电器商品、通讯互联网、数码商品的,消费5元积l分,特价商品、批发商品及部分特定商品除外。京美集团奖励积分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兑换礼品、兑换电子券等方式,兑换电子券购物比例为100分=1元。积分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京美集团在销售商品时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确认营业收入及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赠送的积分在个人消费者凭积分卡实际使用时,各销售公司将相关积分兑换时发生的支出及兑换产品、电子券的金额计入当期营业成本。
(4)2013年5月10日,京美集团以2000万元自市场回购本公司普通股,拟用于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因京美集团的母公司(星美公司)于2013年7月1日与京美集团高管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京美集团暂未实施本公司的股权激励。根据星美公司与京美集团高管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星美公司对京美集团50名高管每人授予100万份星美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5元,行权条件为自授予日起,高管人员在京美集团服务满3年。至2013年12月31日,京美集团没有高管人员离开,预计未来3年也不会有人离开。
京美集团针对回购股票交易,按照支付价款的金额冲减资本公积。对于星美公司授予京美集团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京美集团未进行会计处理。
(5)京美集团存在一批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计提折旧的管理用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从2013年1月1日起,京美集团决定将该项设备预计使用年限改为8年,同时改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京美集团按照追溯调整法追溯前3年的折旧费用,对2013年采用变更后的年限、折旧方法计提当年折旧费用。
(6)京美综超于2013年初新增4家卖场,在基础设施配备完全后,卖场进行招商。京美综超告知各供应商进驻该卖场须按每种品牌1万元标准交纳入场费,针对卖场外设置的展销台,如需展示商品,需要交纳一部分展示费。截止2013年末4家卖场共收取入场费360万元,展示费50万元。
京美综超针对该部分收取的费用,按照平销返利行为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7)2013年1月起,苏美电器开始研发环保电器专利技术,且拥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资源予以支持。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共发生研发支出2400万元,其中:研究费用600万元,生产前的模型设计和测试开发费用1800万元。2013年1 1月1日,该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苏美电器按照发生的研发支出总额2400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零;苏美电器按直线法摊销,2013年计提无形资产摊销40万元。该专利技术符合税法规定的“三新”标准。
苏美电器该项无形资产2013年税前扣除摊销金额为60万元。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负责人赵刚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审计项目组成员沈红假定京美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在审计时将销售交易及其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高水平,未了解和评估相关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确定其是否已得到执行,直接实施细节测试。
(2)在针对销售费用的发生认定实施细节测试时,审计项目组成员陈军采用传统变量抽样方法实施统计抽样。在对选中的一个样本项目进行检查时,陈军发现所附发票丢失,于是另选一个样本项目代替。
(3)在清理回函时,共收到积极式函证的回函和传真件20份,其中表明有差异的5份;消极式函证的回函和传真件l5份,其中表明有差异的l0份。对未取得回函的积极函证的应收账款,在检查了发运凭证和销售发票后,确认了应收账款的存在。
(4)京美集团存在一项利率互换合约,其公允价值由财务部人员自行计算取得。由于审计项目组成员张颖缺乏审核该利率互换合约公允价值的能力,未对该公允价值计算过程进行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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