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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案】 (1)违反。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由杨海对王军遇到的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违 反规定,被轮换出项目组的合伙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参与项目。 由杨海负责东悦远洋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违法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规定。关键审计合 伙人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该关键审计合伙人不得再次成为该客户的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关 键审计合伙人。
(2)违反。当其他合伙人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同处一个分部时,其他合伙人或主 要近亲属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3)违反。中瑞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接受客户的内部审计外包业务,涉及承担 管理层职责,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 低水平。
(4)违反。项目组成员应当对在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予以保密。 (5)不违反。实务中,通常在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由被审计单位负责项目组的食宿安排。款 待不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通常不影响独立性。
4.【答案】 (1)东悦远洋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损益=(1600+900)-(2500+500+100) ×60%-(2100-2500×60%)+100×60%=100(万元) (2)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对于 剩余股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针对东悦远洋剩余20%的股权,应当比较其投资成本与原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乘以20%,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 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2011年1月1日至2013 年6月30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另一方面,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对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 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②在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 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 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针对剩余的20%的股权,东悦远洋按照900万元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对价1600万元 与900万元之和减去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乘以60%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60万元 (100X60%),在2013年6月30日转为投资收益。
5.【答案】 东悦远洋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5000-5000X80%=1000(万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5500+1000/80%=6750(万元),可收回金额=6000(万 元),总的减值金额=6750-6000=750(万元),由于可辨认资产没有发生减值,所以商 誉减值金额=750(万元),则东悦远洋因此业务在2013年末合并报表中应该确认的商誉 减值金额=750×80%=600(万元)。
6.【答案】 (1)不正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说,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①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对于国内居民企业的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时,产 生的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一般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②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 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因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 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 关的所得税影响; ③如果期末持有的该联营企业的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无论是否长期持有,都要确认递延 所得税。
(2)不正确。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 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 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全额扣除的做法 不符合上述规定,超过扣除标准的2%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不正确。对于母子公司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如果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内部交易中 的售价,由于其计税基础(售价)小于账面价值,则在合并报表的调整抵消分录中应该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4)不正确。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 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 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如到汇算清缴期间,还不能 提供,则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不正确。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 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 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 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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