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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
(14)①贸易公司财产变现价值总额=150+132+120+150+1500+500=2552(万元)
②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的财产额=2552-1000=1552(万元)
③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财产额=1552-45-132=1375(万元)
④清偿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后的财产额=1375-200=1175(万元)
⑤清偿税款后的财产额
=1175-100=1075(万元)
该剩余财产额用于支付普通债权。
(15)①普通债权额=10+1200+1530=2740(万元)
②清偿率=1075/2740×100%=39.23%
③A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630×39.23%=247.15(万元)
参见教材P279
4
[答案] (1)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转包协议不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本题中,转包期限为60年,超过了张某的承包期限。参见教材P349
(2)甲开发公司与张某的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见教材P350
(3)王某只接受林地承包权转让的要求不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参见教材P350
(4)法院判决预售给赵某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刘某正确。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见教材P335
(5)乙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的一部分租给丙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参见教材P344
(6)刘某自行将小区内的一块绿地改造为停车位的行为不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参见教材P345
(7)业主委员会决定动用专项维修基金对现有电梯进行改造的决定不合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参见教材P345
(8)刘某与其妻子可以将该房屋折价分割,或者将该房屋拍卖、变卖,将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参见教材P346
5
[答案] (1)“节能型电热器”不属于职务发明。根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之一是: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题中,张某的发明是在退休1年后作出的,不属于职务发明。参见教材P533
(2)张某单独实施专利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本题中,张某和甲公司没有约定专利权的行使,都可以单独实施该专利。参见教材P541
(3)如果公司合并方案得以实施,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①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②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营业额合计没有超过标准。参见教材P593
(4)如果拟定市场方案得以实施,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根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交易;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题中,约定市场方案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和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参见教材P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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