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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冲刺模拟试题(14)

201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于9月11、12日举行,考试吧提供了“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冲刺模拟试题”,帮助考生备考。更多资料请关注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http://cpa.exam8.com/)。
第 8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三、综合题

  1

  [答案] (1)C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根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此,C作为法人组织,也是可以成为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

  (2)在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合伙人的责任约定有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协议中约定C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不符合规定的。

  (3)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甲公司有权向A、B

  C

  D.E要求偿还其债务。

  (4)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不知道B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5)E的出质行为是无效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E只征得了A的同意,没有同时获得

  B.C的同意,因此,E出质行为无效。

  2

  [答案] (1)A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2)首先,抵押合同中,“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的条款不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即“流押条款”无效。其次,抵押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流押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D企业的保证期间从2008年6月25日开始。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4)①D企业的第一个理由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②D企业的第二个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在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A企业有权要求以补偿金支付货款。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6)A企业应在对B企业提起诉讼的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对D企业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在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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