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模拟试题 > 经济法 > 正文

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14)

考试吧提供了“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帮助考生锻炼解题思路, 更多信息请关注考试吧注册会计师频道(http://www.exam8.com/zige/CPA) 。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发明人的含义。发明人身份属于人身性质的权利,不因为发明创造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而有所改变。就本题而言A.B两公司是该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这是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发明人身份的权利则不可转让的属于发明人个人,这是人身权的问题。

  2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该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3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与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有所不同。商标申请以申请在先为基本原则,以使用在先为补充。

  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申请的“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对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授予专利权。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申请日。

  6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权的保护。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准备的,先用权人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7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1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汇总

  推荐: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资料汇总

  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2011年3月-4月

  2010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12月下旬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