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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精编习题(十三)

考试吧整理了“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精编习题”,帮助考生锻炼解题思维,强化知识点,查漏补缺,备战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第 10 页:参考答案

  三、综合题

  1.A公司与B公司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双方于2010年1月10日签订了标的额为10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但B公司未在合同书中签字盖章。2007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6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2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该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E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是否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分别说明理由。

  2.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建筑材料,并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供货后,根据买卖合同和发货单,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于4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4月22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收款委托中也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式。乙于5月6日向甲开出面额30万元的汇票,期限5个月。甲取得票据后不慎被丙盗窃,丙将票面金额改为80万元并在票据背书添加“甲将票据背书转让丙”的字样,盗盖甲公司公章;之后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戊到期向乙提示付款,乙以甲取得时未支付对价为由拒付。戊取得拒付理由书后,向丁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票据金额8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费用2万元,丁以追索金额82万元超过票据金额为由拒绝付款。丙认为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时间且票据也未注明付款日期,票据要件不全,拒绝承担责任。甲以该票据被丙变造且又未接到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之间货款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时,乙拒付理由是否充分?

  (2)乙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3)丁、丙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充分?

  (4)丙对该票据应承担哪些责任,其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5)若丙对该票据属正常背书取得,甲未接到追索通知,甲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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