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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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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后作业题及答案(8)

第 1 页:单选题
第 3 页:多选题
第 5 页:案例分析题
第 6 页:单选题答案
第 8 页:多选题答案
第 10 页:案例分析题答案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

  2011年12月1日,张某突发疾病去世,留下房屋一处,由其儿子小张继承。

  2012年2月1日,小张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012年3月1日,小张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双方口头约定租期1年,月租金2000元,并未签订书面合同。2012年7月,小张见房价上涨,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2012年8月底搬离该房屋。

  2012年9月1日,小张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6个月,月租金3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2012年9月10日,小张欠甲银行10万元,期限1个月,以该房屋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2012年10月10日,小张无力偿还甲银行的该笔借款,甲银行要求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2012年12月12日,小张将该房屋卖与高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12年12月15日,高某要求赵某搬离该房屋。赵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小张与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小张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小张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小张能否解除与李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甲银行能否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4)高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搬离该房屋?并说明理由。

  (5)赵某要求法院判决小张与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6)赵某要求法院判决小张承担赔偿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案例2】

  某大学课堂上,老师与学生对善意取得展开了讨论。

  老师:甲、乙共有的房屋,只登记在甲的名下,那么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合理的价格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办理了房产产权过户手续。大家由此案例展开,讨论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学生A: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丙必须是善意的,如果事后知道甲为无处分权人,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学生B:丙必须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赠与等无偿转让不适用善意取得。

  学生C:丙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学生D:我不同意A的观点,丙事后知道甲为无处分权人,并不影响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而且,丙不能因此拒绝支付价款。

  学生E: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本案中,如果甲擅自将房屋抵押给丁,丁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取得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学生F: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比如小偷将偷来的电脑转卖给他人,他人也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学生G:遗失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比如张某拾得一条金项链,然后又转卖给李某,丢失金项链的人能要求李某返还金项链,没有时间限制。

  老师:大家讨论得不错,下课之后,大家再仔细查一下相关规定,确定各自的观点是否正确。提醒大家一点,案例中的甲,是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如果甲是真正的权利人,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呢?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学生A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学生B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学生C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学生D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学生E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学生F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学生G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老师最后提出的问题如何作答?并说明理由。

  【案例3】2009年11月11日,张某不慎将其名贵手表丢失。因该表价值不菲,张某张贴悬赏广告:有拾得该手表并返还者,将给予1000元报酬。2009年11月12日,赵某拾得该手表。赵某戴了2年后因负债累累,于2011年12月12日,将该手表以合理价格卖与王某,当日交付。2011年12月25日,张某得知自己的手表在王某处。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假设赵某拾得该表后,主动返还给张某,则赵某能否要求张某支付必要费用、1000元的报酬?并说明理由。

  (2)假设张某请求赵某返还该表,赵某拒不返还,则赵某能否要求张某支付必要费用、1000元的报酬?并说明理由。

  (3)2011年12月25日,张某能否请求王某返还手表?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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