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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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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单元测试题:第9章

第 1 页:单选题
第 2 页:多选题
第 3 页:案例分析题
第 4 页:单选题答案
第 5 页:多选题答案
第 6 页:案例分析题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

  【解析】甲公司与该小学之间的协议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此种义务并不能否定赠与的无偿性。

  2.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甲商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2)选项CD:劳动合同中的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律制度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2)选项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3)选项C:一般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4)选项D: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4.

  【答案】CD

  【解析】(1)选项A:主张代位权的,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主张撤销权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2)选项B:代位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撤销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

  5.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可以为保证人;(2)选项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

  【答案】CD

  【解析】(1)选项AC:甲公司将其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给了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甲公司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D: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的,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本题中,丁公司加入债的关系原则上并不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其向乙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应是有效的。

  7.

  【答案】ABCD

  8.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2)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9.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3)社会异常现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除此之外,《合同法解释(二)》还特别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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