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题库 - 直播 - 雄鹰 - 团购 - 书城 - 模考 - 论坛 - 导航 - 510 -
首页考试吧网校题库直播雄鹰510团购书城模考论坛实用文档作文大全宝宝起名
2014中考
法律硕士
2014高考
MBA考试
2015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高级经济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注册给排水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宝宝起名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入党申请
英语学习
思想汇报
作文大全
工作总结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直播课堂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模拟试题 > 经济法 > 正文

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2)

来源:考试吧 2014-1-21 14:04:46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2)”,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3 页:多项选择题

  点击查看:201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C表述错误。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D表述错误。

  3.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C表述错误。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D表述错误。

  4.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的罚金为( )。

  A、未缴纳的注册资本额

  B、已经缴纳的注册资本额

  C、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1%以上5%以下

  D、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1%以上5%以下的罚金。

  5.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是( )。

  A、执行期满未逾1年

  B、执行期满未逾2年

  C、执行期满未逾3年

  D、执行期满未逾5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6.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是( )。

  A、执行期满未逾1年

  B、执行期满未逾2年

  C、执行期满未逾3年

  D、执行期满未逾5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7.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8.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10.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的罚款是()。

  A、买卖证券等值以下

  B、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30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汇总

  考试吧策划: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专题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注册会计师名师都在这里!
张京老师
在线名师:张京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62168566 传 真:010-6219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