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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3)

来源:考试吧 2014-1-21 15:03:33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3)”,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2 页: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包括( )。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D、投资者以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界定。以上四项均符合规定。

  2.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别除权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有()。

  A、别除权之债权由于有特定物进行担保,因此不属于破产债权

  B、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和法定特别优先权

  C、别除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处于最优先的清偿顺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别除权包括的中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的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其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3.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企业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企业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企业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的规定。所谓别除权,是指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1)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因担保物不属于破产企业所有,债权人不产生破产法上的优先受偿权。(2)别除权涉及财产担保,保证担保则不属于别除权的范围。(3)破产宣告前,破产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对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4.下列选项中,属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包括的内容有()。

  A、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B、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

  C、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D、前24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权益变动报告书。选项A属于简式变动报告书应当披露的内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包括简式变动报告书的内容。

  5.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告

  C、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D、在报告后的10日内,不得再次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选项B的表述,D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选。

  6.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0万股。以下是2007年某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四起买卖A上市公司股票的事件,其中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有()。

  A、甲在持有该股票3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万股,同日,再次购进5000股

  B、乙在持有该股票3.5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5万股,次日,卖出1万股

  C、丙在持有该股票4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万股,6月10日,购进5000股

  D、丁在持有该股票2.5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5万股,次日,卖出1万股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7.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是()。

  A、收购人甲公司不是A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但持有A上市公司15%拥有权益的股份

  B、收购人乙公司不是A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但持有A上市公司25%拥有权益的股份

  C、收购人丙公司不是A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持有A上市公司6%拥有权益的股份

  D、收购人丁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25%拥有权益的股份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

  8.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说法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A、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B、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D、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获得或者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别除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A是没有“特定财产”的保证担保;选项D不是“破产人”提供的担保,均不能构成优先受偿权。

  10.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A、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C、申请的目的

  D、企业亏损情况的审计报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D选项属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

  11.以下组织破产清算,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企业

  C、民办学校

  D、农民专业合作社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主要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民办学校等。

  12.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中在地域适用范围制定方面所采取的原则是( )。

  A、属地主义原则

  B、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

  C、全面普及主义原则

  D、属人主义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了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其第五条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13.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确认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经过审查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

  B、管理人负责对债权申报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查

  C、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管理人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

  D、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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