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题库 - 直播 - 雄鹰 - 团购 - 书城 - 模考 - 论坛 - 导航 - 510 -
首页考试吧网校题库直播雄鹰510团购书城模考论坛实用文档作文大全宝宝起名
2014中考
法律硕士
2014高考
MBA考试
2015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高级经济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注册给排水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宝宝起名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入党申请
英语学习
思想汇报
作文大全
工作总结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直播课堂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模拟试题 > 经济法 > 正文

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7)

来源:考试吧 2014-1-25 11:41:00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7)”,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3 页:多项选择题

  点击查看:201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D、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技术合同。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2.下列关于对承包人行为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B、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可以由承包人分包给其他单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D的说法不正确。

  3.下列情形中,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不会被认定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是( )。

  A、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B、被审计单位示意其做出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C、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D、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认定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选项A属于《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抗辩事由,在此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

  A、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B、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C、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D、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审验单位在注册登记之后抽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选项D的内容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5.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并导致不实报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

  A、会计事务所不承担责任

  B、赔偿责任包括不实审计金额和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C、会计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

  D、会计事务所存在过失,按其过失行为确定其补偿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的情形之一。根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并导致不实报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按其过失行为确定其补偿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汇总

  考试吧策划: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专题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注册会计师名师都在这里!
张京老师
在线名师:张京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62168566 传 真:010-6219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