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题库 - 直播 - 雄鹰 - 团购 - 书城 - 模考 - 论坛 - 导航 - 510 -
首页考试吧网校题库直播雄鹰510团购书城模考论坛实用文档作文大全宝宝起名
2014中考
法律硕士
2014高考
MBA考试
2015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高级经济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注册给排水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宝宝起名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入党申请
英语学习
思想汇报
作文大全
工作总结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直播课堂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模拟试题 > 经济法 > 正文

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9)

来源:考试吧 2014-1-25 11:47:15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解析(9)”,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2 页: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首先应当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B、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C、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D、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2.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9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9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9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9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他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A属于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选项B属于无偿转让财产;选项C属于放弃债权;选项D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情况,且都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都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

  3.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

  A、财产状况说明

  B、债权、债务清册

  C、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D、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4.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表述中关于重整计划表述正确的有( )。

  A、重整计划的内容可以大致分成两个部分:其一是债务清偿方案,其二是经营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应全面执行重整计划,但有时由于市场等情况的变化,重整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也可以进行必要的变更

  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D、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因此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

  5.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的有( )。

  A、债权人对上市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上市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和重整申请

  C、上市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和重整申请

  D、出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和重整申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当召开听证会的情形。根据规定,债权人对上市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上市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者债权人、上市公司、出资人分别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和重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6.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依法公正审理原则

  B、挽救危困企业原则

  C、保护危困企业利益原则

  D、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原则。根据规定,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公正审理原则;挽救危困企业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原则。所以本题应选ABD。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重整制度的特点有( )。

  A、重整申请时间提前、启动主体多元化

  B、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C、参与重整活动的主体多元化、重整措施多样化

  D、担保物权受限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制度的特征。重整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重整申请时间提前、启动主体多元化。第二,参与重整活动的主体多元化、重整措施多样化。 第三,担保物权受限。第四,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第五,债务人可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

  8.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应当采取提存措施的有( )。

  A、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

  B、附生效条件未生效的债权

  C、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

  D、诉讼未决的债权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施。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可以正常参加分配)。

  9.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别除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限制

  B、别除权人即使不申报债权也可以行使别除权

  C、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D、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别除权。别除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10.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

  A、出票人签章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人的注册资本

  D、收款人的账号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应记载的事项。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汇总

  考试吧策划: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专题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注册会计师名师都在这里!
张京老师
在线名师:张京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62168566 传 真:010-6219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