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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第七章

来源:考试吧 2014-02-13 18:30:42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第七章”,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第 1 页:习题
第 6 页: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应进行二次表决,如果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才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4、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

  5、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

  6、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指定。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

  7、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报酬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债权人会议异议书之日起10日内,就是否调整管理人报酬通知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

  8、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一般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管理人所作的债务清偿或替代担保,在质物或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9、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

  10、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提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出。

  11、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继续进行。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该法院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由该院审理或指定由其下级法院审理。

  12、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管理人,王某的债务已经了结,可以担任管理人。

  13、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无效,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效力。

  14、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可以再表决一次。

  15、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16、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17、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注意,不包括违约金,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18、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资格。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19、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普通债权,这不是共益债务。

  20、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选项A、B的表述正确。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的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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