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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某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以来,甲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12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3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2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3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12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12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公司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13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4)2013年7月,甲公司拟将销售部门分立出去成为单独的A公司,并且在分立方案中载明“公司债权人B的债权仅由分立后的A公司承担”,债权人B对此方案并不知情。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 13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债权人B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①赵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公司2011年6月上市,董事赵某于2012年5月转让股份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②钱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中,董事钱某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因此符合规定。另外,钱某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公司法规定的一年的禁售期。
③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孙某2012年7月离职,因此2013年3月转让其持有股份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题中,监事李某2012年4月9日买入股票,2012年9月10日卖出股票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3)①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收购数量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未超过5%。
②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③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13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本题中,转让的期限超过了1年,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4)债权人B有权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债权人并没有认可“债务清偿的方案”,因此是甲公司与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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