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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物可分为原物和孳息物,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物的是( )。
A、鹿头上的鹿茸
B、奶牛体内的牛奶
C、苹果树上掉下的苹果
D、电灯发出的灯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原物与孳息物。A、B选项中的鹿茸和牛奶未与原物脱离;C选项属于天然孳息;D选项的灯光并非电灯产生的收益。
2.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动续期
B、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
C、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
D、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自己价值110万元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债务到期后,甲不清偿债务,乙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已知这段时间产生了10万元的利息,为实现抵押权的拍卖费用5万元,在甲乙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关于抵押物拍卖后的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首先清偿100万元的借款
B、应当先清偿10万元的利息
C、应当首先清偿实现抵押权的拍卖费用5万元
D、所产生的10万元利息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实现的相关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
4.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5.甲从乙处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受孕母牛出质于乙,质押期间,母牛产下牛犊,关于牛犊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归甲享有
B、归乙享有
C、由甲和乙协商决定归谁所有
D、由甲和乙共同享有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质权期间所生孳息的权属。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6.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其对乙公司应收的款项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通知乙公司之日
C、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D、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权利质权。根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甲、乙各以30%与7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丙,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的,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8.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邻居丙的汽车,下列说法正确是()。
A、甲和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和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C、丙只能向甲或乙其中一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D、甲和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9.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0.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撤回与失效的关系。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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