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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2)

来源:考试吧 2018-05-16 14:59:00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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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赠与行为属于无偿法律行为

  C.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

  D.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除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

  B.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原则上认定该合同有效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能产生接受继承的效果

  【答案】AB

  【解析】(1)选项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2)选项D: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此处“没有表示的”就属于默示表示,亦能产生意思表示的效果,即“接受继承”。

  3.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的有(  )。

  A.当面交谈

  B.电子邮件

  C.合同书

  D.沉默

  【答案】ABC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选项BC)、口头形式(选项A)、推定形式、沉默形式(选项D)。

  4.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5.甲一直想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祖传的瓷器,乙因价格较低未同意。2014年2月,乙的父亲突患疾病,乙找到甲欲出卖该瓷器,甲得知乙父亲患病,故想以5万元购买该瓷器。乙无奈以5万元的价格将瓷器卖与甲。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享有撤销权

  B.乙享有撤销权

  C.撤销权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

  D.在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撤销权行使期间中止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2)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对附条件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可以是自然现象

  B.可以是人的行为

  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2)选项CD:所附条件应具备下列特征,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必须合法。

  7.邵某是一名律师,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邵某作为代理人的有(  )。

  A.代理宋某订立遗嘱

  B.代理发明人邓某申请专利

  C.代理刘某与王某进行民事诉讼

  D.代理沈某与陈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8.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也是民事法律行为与非表意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B.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C.通过合法的买卖、捐赠形式来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D.行纪和代理都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行纪是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9.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权代理的有(  )。

  A.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C.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

  D.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代理权滥用。

  10.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

  D.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负补充责任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的效果;(2)选项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3)选项D: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1.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指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所产生的

  B.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C.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

  D.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中的代理人所为的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1)选项A:指定代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所产生的;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所产生的;(2)选项D: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中的代理人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所为的多方民事行为在经被代理人追认后生效。

  12.甲委托乙到丙地向丁采购一批红豆,乙到丙地之后发现绿豆销量较好,于是乙决定以甲的名义向丁购买绿豆。丁未问乙的代理权,就与乙签订了买卖绿豆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甲有追认权

  B.乙有撤销权

  C.构成表见代理

  D.丁有催告权

  【答案】AD

  【解析】(1)选项AD:相对人丁有催告权,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2)选项B: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相对人丁(而非代理人乙)有撤销权;(3)选项C:相对人丁“未问乙的代理权”即与乙订立合同,不属于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不构成表见代理。

  13.石某是甲公司负责向乙公司采购的业务员。2014年3月,石某因私收回扣被公司开除,但公司一直未收回石某手中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2014年5月,石某持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价值50万元的合同。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该合同有效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C.该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答案】BCD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4.根据相关规定,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A.甲请求某银行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共101万元

  B.乙请求某银行兑付购买国债产生的本息共10万元

  C.股东丙请求股东丁缴付认缴的出资100万元

  D.戊请求A公司支付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企业债券产生的本息共20万元

  【答案】ABCD

  【解析】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A);(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选项BD);(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C);(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15.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  )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甲银行请求乙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B.张某请求贾某支付房租的请求权

  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D.王某请求丙企业偿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答案】CD

  【解析】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选项A:是“贷款”而不是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抗辩;选项B:延付或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

  16.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甲乙发生债权争议,甲基于其与乙之前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

  B.丙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丙企业破产

  C.丁不履行生效判决,权利人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庚诉辛侵权一案中,共同侵权人己被通知参加诉讼

  【答案】ABCD

  【解析】提起诉讼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7.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权利人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B.权利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

  C.权利人转让债权

  D.权利人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答案】ABCD

  【解析】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其他情形。(1)选项A: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C属于其他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3)选项D属于提起诉讼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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